按照《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长府办发〔2017〕49号)规定,根据评审结果及子基金设立工作进度,现对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8年第二次评审通过的拟参股设立子基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月16日至5月29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
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本次公示的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见附件《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8年第二次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》。
拟参股子基金的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,基金管理人名称、基金规模、引导基金出资额等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。
二、异议处理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如需保密,请予说明。
附件:《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8年第二次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》
联系人:赵雷
电话:0431-80833925
电子邮箱:ccjkjt@sohu.com
联系地址:长春市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9层
附件:
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8年第二次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
单位:亿元
序号 |
拟参股子基金名称(暂定) |
基金申请人/管理人 |
基金规模 |
引导基金拟出资额 |
1 |
吉林中科成果转化基金 |
中科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|
5 |
1.25 |
2 |
吉林天元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金 |
北京天元海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|
5 |
1.2 |
3 |
红旗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 |
天津鼎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|
50 |
1 |
4 |
长春市天瑞PPP基金 |
吉林省天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|
5 |
1.25 |
5 |
吉林省PPP项目合作基金 |
吉林省天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|
50 |
5
|